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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马律师
本所原名黄石市东方律师事务所,是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,成立于1995年8月5日。现有执业律师18人,律师助理3人,绝大部分为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律师,既可单兵作战,又能团结协作。设有公司法律事务、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、行政诉讼法律事务、金融法律事务等专业工作部门。十五年来,秉承诚实守信、审慎周密、勤勉尽责、刚直不阿的工作原则,为社会提供了大量优质的法律服务。
本所位于黄石市颐阳路615号司法综合大楼三楼,办公面积280平方米,宽敞明亮、设施齐全,建有独立的因特网网站,配有全套国家法规数据库。
本所坚持以人为本,管理为要的办所方针,弘扬敬业、勤业、精业的律师精神。所内浓厚活泼的学习研讨氛围以及严格的收案审批制度、规范的疑案讨论制度、灵活的协作办案制度、固定的主任接待日制度和严厉的执业过错赔偿制度,构成本所严密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。
马超律师:
工作经历 ·法院工作(2007年)
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律师(2009年至今)
相关资质 ·执业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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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强制执行
刑事辩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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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黄石市颐阳路615号三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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